【负责人解读】南陵县公安局副局长陈克剑解读《南陵县公安局迎新年十年禁渔专项执法监管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0-12-31 15:44信息来源: 南陵县公安局阅读次数: 字体:【  

目前,南陵县公安局正在参与开展长江重要支流禁捕退捕专项执法监管行动,南陵县公安局印发了《南陵县公安局迎新年十年禁渔专项执法监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副局长陈克剑就主要内容做如下解读:

问:《方案》拟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加强长江重要支流禁捕退捕工作,县长江重要支流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2020年12月23日起到2021年2月10日在全县开展迎新年十年禁渔专项执法监管行动。根据县长江重要支流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迎新年十年禁渔专项执法监管行动的通知》(南长江禁捕退捕办[2020]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南陵县公安局迎新年十年禁渔专项执法监管行动方案》。

 问:《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在时间安排、执法范围、分组及车辆安排、有关要求四个方面做了明确或安排。现围绕《方案》中的时间安排、执法范围、分组及车辆安排方面谈一下。

一、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20  12  23 -31 日; 

第二阶段:2021  1  4 -2  10 日。

二、执法范围

此次迎新年十年禁渔专项执法监管行动分县级和镇级两个层次。县级专项执法监管行动分为三个组,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水务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南陵四大队派人参加。第一组负责许镇镇辖区内漳河、青弋江、青安江、资福河段、奎湖,牵头单位为县公安局;第二组:负责弋江镇、籍山镇、家发镇、三里镇辖区内青弋江、漳河段,牵头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局;第三组:负责县域内市场、餐饮等场所以及电商平台,牵头单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镇级各镇执法行动组负责镇域范围内的天然水域和市场上的执法监管工作。

三、分组及车辆安排

根据县级专项执法监管行动分组安排及执法范围,结合我局实际,对我局参加县级专项执法监管行动作如下安排:

第一组由许镇派出所、奎湖派出所、森林派出所轮流参加,参加所安排两名警力、一部车辆参加联合执法,服从牵头单位召集;

第二组由弋江派出所、家发派出所、三里派出所轮流参加,参加所安排两名警力、一部车辆参加联合执法,服从牵头单位召集;

第三组由城西派出所、城东派出所、巡防大队轮流参加,参加所安排两名警力参加联合执法,服从牵头单位召集。

问:《方案》实施的进展情况怎样?

答:全局参加联合执法的各执法办案单位正在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执法监管行动,同时注意收集参加联合执法监管行动相关材料和影响资料,及时将每日参加联合执法监管情况上报县局。参加联合执法的各执法办案单位都确定了一名联系人专门负责与局迎新年十年禁渔专项执法监管行动联系人联系,有关联合执法行动中的问题得到及时反映与解决,目前专项执法监管行动实施进展正常,取得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