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安局车辆管理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1-07-28 15:49信息来源: 南陵县公安局阅读次数: 字体:【  


 

序号

收费项目

计费

单位

收费

标准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1.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

2.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3.教练车和试车号牌,按同类机动车号牌收费标准执行。

4.补发机动车牌均按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一)

反光号牌

 

 

1

汽车

/

100

2

挂车

/

50

3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

/

40

4

摩托车

/

35

(二)

机动车临时号牌

/

5

非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1.号牌和登记证因损坏、遗失需要补发按此标准执行。2.对列入城乡低保的人员,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时,凭本人身份证及城乡低保卡(证),免收非机动车号牌、临时通行标志工本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免收非机动车工本费。

(一)

非机动车号牌

/

12

含登记证工本费2元。

(二)

临时通行标志

/

32

   针对不符合非机动车产品国家标准,未列入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的有动力驱动装置的车辆,含登记证工本费2

证书工本费

 

 

1.补发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均按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2.行驶证工本费标准包括机动车行驶证所附照片的拍摄费用和塑照片封费用。

(一)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

10

(二)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

10

(三)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

10

(四)

临时行驶证工本费

/

1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以发改委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定价的车辆检测费用为准。

(一)

小型汽车

/·

 

(二)

大型汽车

/·

 

(三)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

 

(三)

摩托车

/·

 

驾驶许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费

 

 

1.增驾考试按所增驾车型规定的考试科目收取考试费。

2.科目一收费标准已包括报名、申请表、审核、登记费等。此项收费残疾人减半收取。

3.每个科目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以免费补考一次。不参加补考或者补考仍不合格的,本次考试终止,申请人应当重新预约考试,并缴纳该科目考试费。

(一)

科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

40

(二)

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

 

 

1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

240

2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

280

3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

120

3

低速载货汽车

/·

150

4

三轮汽车、摩托车

/·

120

(三)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1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

/·

240

2

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

280

3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

/·

120

4

低速载货汽车

/·

150

5

三轮汽车、摩托车

/·

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