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南陵县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政策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27 11:47信息来源: 南陵县公安局阅读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城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服务城市生产生活,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能源货车通行政策:轻型新能源货车不受货车禁行区域限制,全天24小时均可在全县范围通行
 二、皮卡车通行政策:皮卡车不受货车禁行区域限制,继续维持24小时均可在全县范围通行政策
 三、轻型及以下货车(蓝牌)通行政策:轻型普通货车申领通行证后,除文明创建交通示范路特定时间段(7时至23时)和周一至周五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期(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外,其余时间不受货车禁行区域限制,均可在全县范围通行。
 四、中重型货车(黄牌)通行政策:中重型货车23:00至次日7:00禁区开放,其他时间及进入核心禁行路段的,申领通行证后即可通行。
 五、其他事项:遇城市规划调整的,货运通道随城规调整。遇临时交通管制等情形的,货运车辆随管制要求通行。

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