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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南陵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9-27
关键词:
名 称:
关于进一步优化南陵县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政策的通告
索
引
号:
003028113/202209-00018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南陵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2-09-27
关键词:
名 称:
关于进一步优化南陵县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政策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优化南陵县中心城区货运车辆通行政策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9-27 11:47
信息来源: 南陵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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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城市货运车辆通行管理工作,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服务城市生产生活,结合我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新能源货车通行政策:
轻型新能源货车不受货车禁行区域限制,
全天24小时均可在全县范围通行
。
二、
皮卡车通行政策:
皮卡车不受货车禁行区域限制,继续维持
2
4
小时均可在全县范围通行政策
。
三、
轻型及以下货车(蓝牌)通行政策:
轻型普通货车申领通行证后,
除文明创建交通示范路特定时间段(7时至23时)和周一至周五城市道路交通高峰期(7时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通行外
,其余时间不受货车禁行区域限制,均可在全县范围通行。
四、
中重型货车(黄牌)通行
政策:
中重型货车
23:00至次日7:00禁区开放
,其他时间及进入核心禁行路段的,申领通行证后即可通行。
五、
其他事项:
遇城市规划调整的,货运通道随城规调整。遇临时交通管制等情形的,货运车辆随管制要求通行。
南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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