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安局采购办公设备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南陵县公安局采购办公设备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11CG2022HW6828(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320220732号)
二、项目名称: 南陵县公安局采购办公设备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金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陵县籍山镇香江花园A6幢05室
中标金额:592719元
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笔记本(网安大队办公) 品牌:联想 规格型号:联想 拯救者Y7000P 数量: 2 台 单价:11620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志平、袁传信、谢蕾、倪俊、卢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低于100万元,代理费=中标价×1.2%
收费金额:7112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芜湖金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陵县公安局
地址: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西路112-114号
联系方式:13955303900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苏宁环球写字楼A座
联系方式:18949500506、186553084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康、王瑶
电话:18949500506、18655308472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中标单位业绩
3、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