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2023-07-28 11:22信息来源: 南陵县公安局阅读次数: 字体:【  

申请人:南陵县蒲圆居民宿店

地址:许镇镇大浦新农村商业街门面132、136、138、140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桑彩华

手机号码:182****0626

你单位向本机关提出开业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决定:经核查材料齐全同意开业。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持本决定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本机关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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