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安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8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25 10:54信息来源: 南陵县公安局阅读次数: 字体:【  

龙慧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降低电动车“老头乐”安全隐患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电动三、四轮车车辆治理都是我县的一项重难点工作。自20233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以来,我县认真研究条例内容,梳理近年来全县电动三、四轮车交通事故原因,持续强化对“老头乐”车辆的日常管理。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参与、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源头治理”原则,相继出台施行《关于开展岁末年关全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南道交委〔20241号)、《南陵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政办〔20244号),并成立南陵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含电动三四车在内的车辆综合治理工作。

针对您提出的“老头乐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问题,我县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开展源头专项治理力度,全面排查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通过约谈、督办及行政处罚方式,督促相关企业依法依规生产销售电动三、四轮车。对辖区电动三、四轮车销售商户进行一一走访,要求商户对买家进行认真宣传,签订责任承诺书,并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动三、四轮车力争做到降存量,不增量。

针对您提出的“老头乐”使用者缺乏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问题,我县公安交管部门将从交通安全宣传方面入手,以“岁末年关”“百日攻坚”行动为契机,将近期涉老年代步车典型事故案例,通过县融媒体,县公安局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进行警示教育,广泛报道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和违法案例,引导电动三、四轮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您提出的关于“老头乐”治理难度和复杂性问题,根据“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公安交管部门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开展晨暮攻势、夜间巡逻,全面加强“一早一晚”、周末勤务部署,常态化组织警力严查严处电动三、四轮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良好氛围。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老年人的出行服务和公共交通设施建议,交通运输局会针对电动三、四轮车出行高频路段、时间,合理优化调整公交车辆班次、频次,方便老年群众正常交通出行。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报废“老头乐”补偿方案建议,有关部门会及时研究周边市县类似处理解决方案,形成文件报县委县政府进行审核,待通过后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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