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安局除颤仪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陵县公安局除颤仪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5月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说明中“*7、出厂日期:设备出厂日期需在2025年1月份之后。”
更正为:“*7、出厂日期:设备出厂日期需在供货日期一年内。”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览表中“*1.3.2至少可支持210次360J除颤治疗(提供所投产品说明书或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更正为“*1.3.2至少可支持200次360J除颤治疗(提供所投产品说明书或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新增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一览表“1.1.8 为方便后期管理,支持联网功能”
更正日期: 2025年5月6日。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公告内容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采购人:南陵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芜湖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