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计划的
报告
2019年以来,县民政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面推进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2019年,我局被评为“全省民政系统工作先进集体”。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发挥社会救助兜底扶贫作用,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得到提高
1.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工作制度。从7月份开始,我县城乡低保保障由636元增加到662元,增幅达4.09%,实现了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的“两线合一”。截止10月份,全县有农村低保户12473户、19230人,占农业人口的5.93%。1-10月份累计保障196120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8044.1795万元,人均月补差410.17元,比2018年的人均月补差354.85元增加了55.32元,增长率达15.6%。1-10月新增农村低保839户、113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83户、113人。全县有城镇低保对象1845户、2502人;占城镇人口的1.10%,1-10月份累计保障27027人次,发放低保金1250.4213万元,人均月补差462.65元。
继续持续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印发《南陵县村(居)干部低保领域优亲厚友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关于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集中治理“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等问题。1-10月全县共清退城镇低保218户、482人,农村低保1012户、2003人,新增城镇低保35户、41人,农村低保839户、1138人。10月26日,举办“全县社会救助暨社保兜底脱贫工作业务培训会”,对各镇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从事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以及各村居从事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行了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及机构运行维护。一是将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特困供养范围。截至2019年10月,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3221户、3223人,其中集中供养578人,分散供养264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725户、725人。1-10月全县新增特困供养对象313户、31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04户、204人,累计发放资金特困供养资金2022.9356万元。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加快敬老院养护能力建设,鼓励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结果为失能和半失能的特困供养人员入住敬老院,截至10月,我县评估为失能半失能的特困供养人员162人,其中半失能114人、失能48人。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中有78人入住敬老院,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率达48.15%。三是开展敬老院消防改造扫尾工程,投资70万元实施敬老院食品卫生“明厨亮灶”工程,安排了敬老院照护能力建设项目,全面提升敬老院安全防范能力和管理服务水平。
3.加强残疾人帮扶和困境儿童保障。全面建立了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截至10月,全县共有7121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6999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1-10月累计发放生活补贴397.8521万元、护理补贴410.820万元。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失能残疾人帮扶工作,通过大数据筛查、乡镇摸排和上门走访调查,认定我县29人为建档立卡失能残疾人,采取不同帮扶措施,对他们进行分类帮扶,确保这类特殊群众实现稳定脱贫。
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县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300元提高到1450元,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050元,1-11月发放孤儿保障资金132.7万元。启动“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印发《南陵县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资助范围。
4.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县救助站救助站强化街面巡查力度,开展“大爱寻亲、温暖回家”主题开放日活动,完善无户籍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患者、长期滞留人员供养方式;截止10月底,累计救助生活无着人员153人次,妥善安置长期滞留人员13人,支付救助资金44.22万元。迎接省、市检查指导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2次;规范了4名孤儿的家庭寄养工作;收住并妥善安置社会弃婴1名,协助公安等部门处置家庭弃婴1名。
5.做好上海下放居民社会补助发放工作。对补助对象进行走访,了解其生活情况并及时掌握自然减员,核销和调整,核定2019年下放居民以及部分随行子女生活补助及时足额兑现,发放人数70人,全年定期补助经费为696600元己全部发放。
6.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健全完善“救急难”的机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户按照低保标准的2-6倍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切实发挥临时救助“雪中送炭”的作用。1-10月,共救助困难群众家庭685户,发放救助金153.46万元,其中建档立卡扶贫对象147户,发放救助金31.97万元。
7.开展慈善和福彩助学活动。2019年慈善、福彩助学的审批发放工作正在有序进行,慈善助学2人,福彩助学25人,资助金额9.7万元。
(二)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养老智慧化建设
依托县智能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实施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围绕民政兜底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老年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补贴发放3313人,发放金额1192680元,己全部发放到位。我县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达2万人次,今年补贴金额达110多万。
制定《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拨付各镇“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补助资金88万元,持续推进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1个,镇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5个,社区养老服务站14个、村级养老服务站13个。年内“三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同时,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牯牛山等民办养老机构实施建设补助及日常运营补贴奖补政策,应补尽补,共发放运营补助2009300元。
完成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共计14707人,发放高龄津贴资金863万元。
(三)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1.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持续推进村和社区“两委”换届“回头看”清理整顿工作,清理了5名有刑事处罚记录的村“两委”成员,并指导相关镇按照规定程序全部补齐配强;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印发《南陵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专项督察,扎实推进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大体检”;配合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开展全县村“两委”干部培训班;完成安徽省基层政权信息填报系统172个村(居)和8个镇数据库建设。
2.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截止目前共新登记社会团体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6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1个、注销登记3个,到期换证11个;发布社会组织公开信息等14条,督促社会组织补正各类承诺书、章程等200余例;审计抽查社会组织22家;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全面脱钩和涉企收费清理整顿。开展社会组织年检工作,144个社会组织(社会团体6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9个)通过年检。对11个社会组织的干部兼职清理整顿情况进行再梳理、再规范,共规范整改10个社会组织;开展党政机关干部兼职社会组织专项财务审计工作,共审计11家社会组织;举办社会组织业务培训班,培训社会组织负责人70人次;召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座谈会1次,50余个社会组织参加;购买社会组织专项服务2项,拨付资金约5万元;举办社会工作人才培训班,培训镇村干部、社工人才20余人,组织社会工作者参加芜湖市社会工作人才高级研修班;持续推进志愿者注册和志愿服务系统使用推广,组织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等各类志愿服务100多人次。
3.规范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开展“双亮双争”活动,围绕“五优服务”,争创“红旗窗口”,努力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自9月1日起启用《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向婚姻登记当事人进行信用风险提示。截止10月底,共办理结婚登记2859对、离婚1649对,补领婚姻证1322对;积极开展收养登记工作,对集中供养的4名孤儿进行了收养公示,确定了收养登记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6例,办理收养登记手续5例。
4.推进殡葬改革。持续推进2018年县人大2号议案的办理,通过招投标,对县殡仪馆进行改扩建,老馆区的吊唁厅、办公楼、路灯、绿化、会议室的维修和基础设施的提升已全面开工,3台环保尾气净化设施改造和3台火化炉安装正在进行;新建5个吊唁厅,停车场和食堂、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已完成规划设计。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实施普及型惠民殡葬政策,截止目前,全县共火化遗体1499具,减免群众火化费用共计2325504元;完成清明期间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工作。
启动全县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工作;结合扫黑除恶和行业治乱工作,开展小花山墓区专项整治工作,紧急叫停小花山私埋乱葬行为,累计排查墓葬36235座,完成墓区主要进出道路的修建和拓宽,保障祭扫期间交通畅通;完成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墓区应急公益性公墓、停车场正在进行造价清单编制;推进豪华墓、超标准大墓等违规墓葬的整治工作,13座豪华墓等正在开展全面拆违,510空墓全部进行了回购。
5.加强地名区划管理。调整南陵县地名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单位职责;印发《南陵县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不规范地名摸排整治;指导籍山镇、何湾镇推进撤村并村(建居);完善命名程序,审核转报、审批10个地名命名申请,扎实开展城区桥梁命名工作;稳步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出版《南陵方舆趣话》,编纂南陵县地名录和地名志;联合三山区开展行政区划边界联检工作。
此外,我局还切实做好部分困境儿童数据摸底统计工作,完成“三留守”信息系统数据动态更新;采取多种形式指导和督促镇村及监护家庭,共同保障儿童暑期安全,持续推进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评估。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1.养老机构与实际需求不对称,民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不强,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水平不高。
功能和品种单一,既缺乏针对高龄、痴呆、全护理老人的专门养老,又缺乏针对高收入老人的高档老年公寓,不能满足社会养老的多样化需求;服务质量低、管理不够规范;从业人员待遇不高,队伍不稳定等等。
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水平低、护理能力薄弱,缺乏专业护理人员,无法满足目前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供养需求。
2.敬老院消防改造后期管养建立有待完善。
目前,我县的敬老院消防改造虽然已基本结束(籍山镇两所敬老院有待完善手续),但是后期管养工作还未完善,缺乏专业的人才和技术对消防设备进行专业化的管理。
(二)社会事务方面
1.社会组织管理资源匮乏,职能弱化。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初创期社会组织无法获得孵化支撑;二是公益创投项目缺失,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公益慈善、社区服务等领域缺乏资金和项目支持。
2.殡葬改革难以推进。一是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殡葬改革生态环境恶劣。二是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缓慢,乱埋乱葬现象严重。三是火化率急剧下降,土葬回潮现象严重,山区镇火葬基本停滞。
三、2020年主要工作计划
(一)发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的作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推进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残疾人帮扶和困境儿童保障等民政民生工程建设;继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实行动态管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同时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确保达到50%的年度目标。围绕社保兜底脱贫工程,深入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政策机制衔接,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脱贫的作用,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继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大力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的公建民营;推进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工作,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平台的监督监管,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做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培训,推出养老服务型人才的奖补政策。以建设为抓手,加强完善“敬老院工程”夯实民政发展基础。加强养老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三)全力推进殡葬改革,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殡仪馆改扩建工程和殡仪馆火化炉尾气排放净化环保工程等改造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实施积极的惠民殡葬政策,提升殡葬管理服务水平,倡导移风易俗;制定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和标准,完成全县公益性公墓规划选址,启动公益性公墓试点建设;优化殡葬环境,完成小花山墓区专项整治。
(四)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管理。
1.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推动城乡社区治理重点任务落地落实。推进新型农村社区示范建设,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制度。
2.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管理。拟定和印发扶持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联合有关部门梳理编制开发政府转移服务项目和职能;建设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并将评估结果运用。出版我县行政区划图、地名录、地名志等地名工具图书,全面完成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和开发利用;开发地名门牌管理系统,完善城区主要道路门牌编制;完成千年古县申报任务。
(五)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力度,提高民政窗口单位服务质量;加强孤儿、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深化“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持续做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