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现将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做好孤儿助学工作。 附件: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芜湖市民政局 2019年9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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