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12 10:43信息来源: 南陵县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梁优红 字体:【  

办理类别:B

 

徐佩芳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逐步推进乡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省民政厅、住建厅、质监局、卫计委、老龄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的通知》(皖民福函〔2018〕63号)、《芜湖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芜人常〔2019〕24号)和2020年南陵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南陵县2020年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方案》

1.结合老年人口规模、养老服务需求,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养老服务设施类型、布局和规模,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配置。

2.按照住房开发与养老服务设施同步建设的要求,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新建居住(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3.建议各镇人民政府采取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改造社区闲置资源、购置房屋、与社区办公用房合建等多种途径,落实社区养老服务场地。

4.通过财政投入、福彩公益金资助、社会投资和慈善捐赠等多渠道筹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资金。

5.大力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助餐、医疗保健、教育、文体休闲娱乐以及居家老人日常照护等,使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就近、便捷、周到的社会养老服务。

 

                         2020年10月19日

人:李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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