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0036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0-11-12 10:46信息来源: 南陵县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梁优红 字体:【  

办理类别:B

 

戴永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低保提标村委会应当有建议权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乡低保标准的制定与调整,是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物价指数等因素,建立的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通过对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密切关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芜湖市人民政府于每年 6 月底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确定本年度低保标准,并下发正式文件,南陵县遵照执行。

 

                      2020年10月19日

 

 

人:胡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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