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意见》后评估报告
南陵县民政局: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的规定,贵单位委托籍山律师事务所对2020年公布实施的《南陵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意见》进行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民政局委托籍山律师事务所作为第三方对2020年公布实施的《南陵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意见》这一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籍山律师事务所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后评估工作。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
(一)《南陵县公益性公墓建设实施意见》实施情况
1、实施主体:民政局、各镇。
2、文号及实施时间:政办秘[2020]25号,2020年6月15日。
3、实施情况:该意见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有效指导了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明确了公墓建设标准及管理,实现了预期的制定目的,同时通过该意见的实施,建立起“统一决策,分工负责,规范高效,强化监督”的运行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最终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发挥重大作用。
4、评估意见:从实施情况来看,该意见目的明确,可操作性强,实施效果较好,实现了立法预期目的,有效遏制了公益性公墓建设超标准现象的发生,规范了公墓建设规模及管理,切实保障了公益性公墓建设的优质、安全、廉洁、高效,对实现“质量和安全”这个良好的社会目标起到重要作用,可继续实施。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