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4号人大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9-01 16:48信息来源: 南陵县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民政局 字体:【  

办理类别:A

 

张云美代表:

现将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许镇镇建立普惠性养老院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南政〔2016〕49号)、南陵县财政局、卫计委、民政局《关于加强养老机构财政扶持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民政〔2017〕108号)等文件,对其收住老人给予每人每月200元床位运营补贴,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补助标准分别增加100 元/月、200 元/月、400 元/月。2021年4月-2021年9月,我县累计发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100.316万。

二、利用闲置的校舍改造成养老院

我县积极鼓励养老机构利用闲置学校开设养老机构,工山红星小学,建筑面积1520平方,占地面积2242.4平方,2021年佳爱老年公寓将其改造为养老机构,2022年1月27日完成备案,床位数62张,目前已开始运营。许镇夕阳红养老公寓,民一小学改造为养老机构,目前已完成消防验收,正在备案办理中。我县继续指导民办养老养老机构利用已有闲置学校开办养老机构。

三、加强对民营养老服务行业监管

南陵县民政局立足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对民办养老机构行业监管。一是扩大宣传,加强信息公开公示,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二是定期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开展消防安全、食品卫生等检查;三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第三方机构,每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消防维保。

                            

 

 

 2022年6月24日

 

人:施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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