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南陵县“蒲园二期”标准地名的公告
南陵县“蒲园二期”已经县住建局审批并经我办确认为标准地名,现公告如下:
“蒲园二期”位于许镇镇,该项目东至幸福路、南至三荻路、西至胜利路、北至惠民路,占地面积32916.2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974.78平方米。“蒲园二期”为唯一合法标准地名,根据地名管理规定,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告、文件、证件、影视、商标、广告、牌匾、地图以及出版物等方面使用到上述地名,均应以上述地名为准,不得擅自更改。除制作地名标牌可全部用大写字母拼写外,不得用繁体、异体书写,也不得使用外文拼写、译写。
特此公告!
南陵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