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再次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3-03-30 09:45信息来源: 南陵县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民政局 字体:【  

为不断提升残疾人群体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日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和县残联联合下发通知,我县自2023年1月1日起,将全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基础标准均提高至80元/月/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基础标准不再按照残疾等级发放,一二级和三四级实行统一标准。

通知要求,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使补贴标准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强化补贴精准发放,推动实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有力保证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的精准施补;完善相关残疾人证件管理,保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群体可以正常申领补贴;加强补贴资金保障,确保补贴及时足额、按月打卡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