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4020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7-14 11:25信息来源: 南陵县民政局阅读次数:编辑:民政局 字体:【  

                                办理类别:B

 

杨仙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健康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这是十分有必要的。社会组织业务范围包罗万象,涉及经济、科技、文化、体育、教育、社会工作等等各个领域,民政作为登记管理机关,确实无法在业务上覆盖到每个社会组织,无法更有效的提供业务指导、专业支持和监管。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部分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组织定位不熟悉,对其功能作用发挥还不够了解,因此承担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的意愿不强,这也是较为普遍的现象,我局将积极向政府建议,持续做好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让每个社会组织既有登记管理的“娘家”,也有业务主管的“婆家”,营造社会组织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政策氛围。

二、关于县财政划拨专项资金到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组织考核结果确定等次给与奖补的建议。您的出发点我能充分理解,主要用于扶持规范开展活动,能激励真正发挥社会治理作用的优秀组织。但财政资金的使用有其限制规定,一般不能通过开展评选表彰等方式进行奖补。但可以通过转移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开展公益创投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各类社会服务活动。2022年我局就通过公益创投形式,争取到财政120万资金,评选了20个项目进行购买服务,我县公益类组织基本上都获得了项目支持,加快推进了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和规范成长,通过项目实施,更有效助力了我县社会治理步伐,引导社会组织协助党和政府解决了很多社会问题。今后,我局将进一步统筹谋划各类激励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扩大扶持覆盖面,力争让每个有发展需求、自身资源不足的社会组织都能享受新时期政府在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方面投入的红利,在自身规范发展的同时,助力美好南陵建设。

三、将闲置的公共场地,例如旧校舍、旧村(居)址等,给予各社会组织办公场地,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您这点建议也是我们长期谋划推进的重要工作目标。县级社会组织,很多都是草根组织,他们大多出处于初创期,没有资源,没有办公场所,没有活动阵地,各自为阵,零敲碎打的开展活动,长期处于喘息阶段。为此,我局积极谋划,利用社区用房布局建设了全县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中心,为社会组织免费提供办公、会务、活动阵地保障,也为社会组织提供资源链接、信息交流等平台和内部治理能力建设指导,目前该中心正在积极建设中,预计2023年底可投入使用,届时我局将综合评选,根据申请择优选择一批社会组织入驻,欢迎您的组织积极申报竞选。此外,我局还通过编制社区用房规划,在未来社区用房中,均预留了社会组织室(社工站)等活动阵地,可以说,通过三到五年努力,我们的社会组织再不会“流离失所”,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专属活动空间。在此之前,我局还积极帮助部分公益慈善社会组织争取了临时过渡活动用房,待培育孵化中心建成后,再行迁入。
    再次感谢您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2023年6月21日

    联单位:南陵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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