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民政局全力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确保应保尽保。全面排查,主动发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截至12月,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12946户18827人、特困供养人员3861人,今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833人次,发放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资金1.848亿元。
加强动态管理。开展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城乡低保定期复核、资金专项检查等工作,确保动态管理、精准保障。2023年全年新增城乡低保对象1733人、特困人员285人,退出城乡低保对象1695人、特困人员188人。
提高保障标准。将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由794元/月提高到830元/月,增幅达4.5%,城市低保标准由794元/月提高到850元/月,增幅达7%,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1.3倍的要求,由1033元/月提高到1105元/月。
强化主动发现。建立完善“ 望闻问切”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组建网格员、镇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等为主体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信息员队伍,开展全县困难群众“大排查、大走访、大调研”工作,按月与医保、人社、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进行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进一步增强主动发现、精准救助的成效。
简化办理流程。将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各镇,减少审核确认层级。将低保的办理时限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内,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25个工作日,将特困供养的办理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