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年度)
申报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名称 |
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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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部门预算 □ 切块预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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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属性 |
延续项目 ☑ 新增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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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单位 |
南陵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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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日期: 2024年1月 |
结束日期: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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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预算(万元) |
370 |
项目当年预算(万元)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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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来源情况 (万元) |
其中:上级财政补助资金 |
其中:同级财政资金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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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项目上年预算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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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名项目上年预算执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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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概况、设立依据、必要性及预期目标) |
一、项目概况:对具有南陵县户籍,被认定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发放生活补助。 三、必要性分析: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增强儿童家庭养育能力,以最大限度维系儿童原有家庭环境,保障其生存和发展权益。 四、预期目标:给予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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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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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县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人数 |
≥19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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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
1450元/人/月(若提标则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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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补助发放时间 |
按月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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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项目总成本 |
≤37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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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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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对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改善或提升程度 |
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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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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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补助政策为公共服务、保障人民利益提供长期保障 |
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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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