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们报来的《关于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们的法定代表人由吴义丽变更为余守美。
此复。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