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民政局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县分局关于印发南陵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
《南陵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陵县民政局
南陵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南陵县分局
2024年5月14日
南陵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推进我县医养结合发展,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医养健康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多元化的医养健康服务,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根据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4〕11号)和《关于做好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4〕5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不断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注重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调动医疗资源为养老服务赋能,整合全县医疗资源,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破解医养结合在政策支持、服务能力、人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不断推动我县医养服务水平尤其是农村地区医养服务水平提升,形成具有南陵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医养结合新模式。
二、试点任务
(一)实施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质效提升”工程
打造一个中心两条线路, 以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为中心, 以“站室联建”“链式养老”为依托,全面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站室联建”点实体化运营,提供医养服务。
1.探索嵌入式医养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资源建成 嵌入式养老机构,与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内设医疗服务点,为本社区内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医疗服务。 2024年底,建成1家具备医疗功能的嵌入式养老机构。
2.创新开展“站室联建”项目。在全县推行“站室联建、医养融合”示范点建设,推动基层养老、医疗资源充分融合,依托村 级养老服务站和村卫生室为载体,创新开展“站室联建、医养融 合”试点工作。以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养老服务为基础,构建资源共享、定位明确、分工 协作、系统连续的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为周边老年人 提供基本医疗、预约转诊、公共卫生、上门巡诊,以及生活照料、 家政等服务,推动实现居家、医养深度融合,支持有条件的“站 室联建”点提供如艾灸、按摩、日托、短托等与养老相关的服务,可以根据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进一步强化联建“站室”造血功 能。2024年底,建成30 个“站室联建”项目。
3.提供居家医疗服务。创新居家医疗服务方式,推进“互联网+ 医疗健康”“ 互联网+护理服务”,依托县级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有效对接基层医疗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定期上门提供诊疗、康复或者护理服务。到2024 年,失能、高龄、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不低于 80%。进一步做实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做 到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家 庭医生“应签尽签”。完善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规范、技术指南和 服务流程,探索居家上门医养服务,以嵌入式养老机构为试点, 重点为区域范围内居家失能(含失智,下同)、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养老、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到2024年底,设立20张家庭养老床位。
(二)实施养老、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供给优化”工程
通过“医中增养,养中有医”实现养老、医疗并重发展,将医 疗与养老资源融为一体,形成以医促养、以养助医的运营模式。
1.支持养老机构提升医疗服务能力。2024 年完成 5 所公办养 老机构改造提升,通过增设医务室、医疗服务点等方式提供基本 医疗服务。制定养老机构差异化考核方案,提高医疗服务分值占比,推动民办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
2.深化医养签约合作。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务实高 效、长期合作”的原则,指导辖区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做实合作机制和内容,按照协议内容提供服务,提高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质量。2024 年底,签约率达 100%。
3.提升区域医养服务能力。鼓励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 机构组建医养联合体,发挥各自服务特长,形成优势互补,内部建立有序转诊、双向转介机制,更好满足老年人治疗期住院、康 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等一体化、连续性医养结合服务。推 动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设置失能老年人照护单 元,到 2024 年底至少建成1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4. 强化示范引领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开展优质医养结合示范 创建工作,争创全省优质医养结合示范县,通过示范创建,推进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到2024年底,南陵县建成国家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2个,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 个,省级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5个。
5.提高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可及性。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服务宣传,将中医诊疗、中医治未病、中医药养生保健等融 入医养结合服务全过程,结合“华佗社区”活动内容,推动中医药 进社区、进养老机构。将碧桂园云著社区用房连体化改造成麒麟 社区养老服务站、籍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以及籍 山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开展一站式养老服务,提供日间 照料、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健康体检、中医、中药康复治疗 等医养老服务。将针灸、推拿、牵引、熏蒸、拔罐等中医药特色服务融合到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工作中,把中医药疾病治疗、中医养生保健等融入健康养老全过程,不断丰富医养结合服务内涵。
6.实施部分病种康复类疾病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认真贯彻 落实《芜湖市基本医疗保险康复类疾病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引导具备开展康复类疾病住院业务的二级及 以上医养结合定点医疗机构,对我县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 保参保患者发生的脑出血、脑梗死、脊柱脊髓损伤、四肢长骨骨 折术后、关节置换术后 5 种康复类疾病住院费用,根据不同试点 病种、康复医疗段别、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等确定付费定额标准实 施按床日付费,并按年度动态调整。落实考核约束机制,引导医疗机构按康复诊疗规范为参保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三)实施高技能医养人才“匠心培育”工程
多层次立体化培养医养人才,构建“大培训”格局,技能人才 成长环境不断优化,通过人才引进、人才培训、政策激励等方式加快我县培育我县医养人才队伍,为医养发展提供支撑。
1.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医师 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医养结合机构工作,视同为服务基层医疗机 构。支持退休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工作,鼓励在职医生到医 养结合机构开展志愿服务。
2.壮大失能照护服务队伍。在“医养联合体”合作基础上,鼓励执业护士考取“老年护理员”资质,由民政部门通过举办老年护 理员职业技能比赛,以赛促学,提升老年护理水平。培育和引进 专业培训机构,充分发挥“链式养老”服务人才资源的优势,组建一批以执业护士和持证护理员为主的专业照护团队,提高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的照护能力和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南陵县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 组统筹作用,全面保障全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各项工作稳步 推进,成立南陵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调研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出台《南陵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 工作方案》,修改完善《南陵县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实施细则》《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办法》《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为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提供政策保 障。
(三)强化经费保障。统筹专项债资金和财政资金改造提升 公办养老机构、新建、运营站室联建点及养老服务站。同时争取 中央预算内投资、福彩公益金以及加大财政资金配比等方式为医 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周通报,月调度”机制,常态化推进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将医养结 合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细化考核措施,县民政局、卫健委、医保 分局等部门要加强试点工作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宣传机制,加强医养结合相关政策解读和培训,加强医养结合服务内涵、特点和优势宣传,积极引导老年人及其家属转变养老观念,增强健康养老意识,积极营造敬老、爱老、为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南陵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