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陵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南陵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背景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深入推进我县医养结合发展,对照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民养老函〔2024〕11号)等文件,我县积极申报,经市局推荐,省厅审核,南陵县被确定为安徽省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县。为更好推动工作开展,不断提升我县医养服务水平尤其是农村地区医养服务水平,形成具有南陵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医养结合新模式,特制定《南陵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我局于2024年2月组织起草工作,对照试点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拟定《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2024年4月12日先后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调整,4月26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专题调研南陵县医养结合工作,并于4月30日上午召开座谈会,会上各相关部门、各镇集体审议了《实施方案》,最终形成该《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质效提升”工程
1.2024年底建成1家具备医疗功能的嵌入式养老机构。
2.2024年底建成30个“站室联建”项目。
3.2024年,失能、高龄、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不低于80%;设立20张家庭养老床位。
(二)实施养老、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供给优化”工程
1.通过在养老机构增设医务室、医疗服务点等方式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制定养老机构差异化考核方案,提高医疗服务分值占比,推动民办机构提供医疗服务。
2.指导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签约合作,提高医养结合签约服务质量,2024年底签约率达100%。
3.到2024年底,至少建成1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4.到2024年底,建成国家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2个,省级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3个,省级优质医养结合示范中心5个。
5.结合“华佗社区”活动内容,推动中医药进社区、进养老机构。
6.实施部分病种康复类疾病患者住院按床日付费,根据不同试点病种(脑出血、脑梗死、脊柱脊髓损伤、四肢长骨骨折术后、关节置换术后5种康复类疾病)、康复医疗段别、定点医疗机构级别等确定付费定额标准实施按床日付费,并按年度动态调整。
(三)实施高技能医养人才“匠心培育”工程
1.支持医务人员从事医养结合服务。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医师晋升中高级职称前到医养结合机构工作,视同为服务基层医疗机构。
2.鼓励执业护士考取“老年护理员”资质,由人社部门通过举办“天工杯”老年护理员职业技能比赛,以赛促学,提升老年护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南陵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的日常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调研等工作。
2.强化政策保障。出台《南陵县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3.强化经费保障。统筹专项债资金和财政资金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新建、运营站室联建点及养老服务站。
4.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周通报,月调度”、督查考核、宣传等机制,强化医养结合服务内涵、特点和优势宣传,积极营造敬老、爱老、为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发文建议
本文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