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县民政各项工作持续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局领导班子牢牢把握民政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民政部门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定位,持续推进做好党的建设、党的政治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局党组充分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作用,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引领各支部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抓实“三会一课”。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抓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遵规守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得言行准则。
局党组坚持“党建+”工作模式,将民政服务触角进一步向民政业务工作延伸,推动党建和民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认真抓好社会组织非公党建工作,全面推行社会组织党建与注册登记同步、与年度检查同步、与等级评估同步,加强培育引导,以党建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认真实施党组织书记“头雁工程”,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和省级农村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认真开展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领实事和为双联系村办实事工作。2024年度,共建成医养融合站室联建点30个、嵌入式养老机构1家,实施公益性公墓新建、扩建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17个,成立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172家,对接双联系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困难群众诉求,发挥自身职能优势为双联系村寻资源、办实事、解难题。真正做到了民政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引领服务工作就延伸到哪里。
(二)完善工作机制、拓展救助服务,民生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强化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工作机制,加强多部门信息共享比对,常态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排查,认真做好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信息录入维护,依托“铁脚板+大数据”,做好主动发现、精准救助。继续实施为特困供养人员购买住院医疗护理保险制度,指导、支持各镇落实特困人员照护工作,全覆盖成立村(居)“救急难”互助社,救助帮扶服务覆盖进一步延伸拓展。同时,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通过“线上信息化监管+线下随机实地抽查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促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各镇救助工作质效提升。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截至12月,全县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归集录入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型困难家庭人员信息5362条,达到低保人数的30.66%,超过省厅考核指标要求0.66个百分点。2024年新增城乡低保790户990人、特困人员242人,退出城乡低保1159户2326人、特困人员177人,享受城乡低保对象12683户17746人、特困人员3916人,实施临时救助1911人次,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亿元。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升到74.2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签订率达100%。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医疗护理保险结案707人次、理赔79万元。
(三)强化基础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
以推进全省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全省农村养老服务试点改革为契机,考察借鉴先进地区养老事业发展经验,调研分析我县养老现状、短板弱项,切实贯彻落实各项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农村养老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理顺公办养老机构体制机制,激发发展合力,提升服务水平。创新开展村级养老服务站和卫生室“站室联建,医养融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工作。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初步显现,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正在驶向快车道。
截至12月,为17283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1120.71万元;为8258名低收入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出服务补贴381.68万元。为60岁以上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和重点优抚对象购买“银龄安康”保险,为80周岁以上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险,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购买护理床位险,为全县公办养老机构购买床位综合险,支出各类保险资金123.54万元。巩固提升老年食堂(助餐点)63个,日均就餐助餐3500余人。完成家发社会福利中心等6所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工作,累计投入4700万元。完成30个“站室联建”点项目,累计投入450万元,完成1个嵌入式养老机构,完成8个农村幸福院建设,完成350户适老化改造,建成10张家庭养老床位。成功申报养老领域1亿元专项债。
(四)深化殡葬改革、推动移风易俗,殡葬服务能力有效提升
以创新殡葬管理机制为动力,以推动丧葬习俗改革为主线,以满足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仪服务水平为保障,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全面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强化工作调度促进,全力推动火化率提升,全力防范私埋乱葬“回潮”。多方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持续实施殡葬设施及殡葬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稳慎推进硬化大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豪华墓等殡葬突出问题整治规范工作。积极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文明节俭治丧、节地规范安葬理念正在逐步得到越来越多的群众认同。
截至12月,全县平均火化率达到99.9%,较去年同期提升4.9个百分点。完成殡仪馆改扩建并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营,殡仪馆智慧管理平台业务系统投入使用,殡仪服务水平有效提升,累计火化遗体3295具(截至11月15日数据),惠民殡葬费用减免519.807万元,惠及3189户家庭。继续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累计建成公益性公墓28座(2024年已完成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15个,在建项目3个),建设墓穴(格位)1.5万余个,可安葬骨灰2万余个。成功申报镇村级公益性骨灰堂(公墓)建设项目专项债资金1亿元,争取省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674.2万元,为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提供资金保障。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工作作风问题整治,纠治殡仪馆公益属性不突出等问题6个。制定印发了《南陵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南陵县遗体运输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南陵县殡仪馆遗体运输社会车辆管理暂行办法》,实现全县遗体接运工作由县殡仪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使惠民殡葬政策得到进一步落实,全县殡葬领域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五)加强关爱保护、加大帮扶力度,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面贯彻落实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各项政策,依法依规开展收养登记,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长效机制。推动未保站与社工站融合发展、规范运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未保工作,丰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帮扶益智活动平台和载体。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合力得到加强,服务保障水平有效提升。
截至12月,全县有231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享受基本生活补助,累计发放补助资金403.7086万元。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1例。举办儿童福利业务轮训暨儿童主任示范培训班线上线下共2期,各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镇未保站工作人员,以及儿童福利领域社会组织社工等近200人参加培训。积极推进困境儿童结对帮扶牵手行动,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困境儿童“夏季送清凉”“皖美护童—儿童主任的一天”征文比赛、困境留守儿童夏令营等主题活动。2名儿童主任荣获安徽省“皖美护童—儿童主任的一天”征文比赛二、三等奖。指导各镇发挥未保站阵地作用,发动社工机构参与主题活动,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以及“喜迎六一 共护未来”“点亮六一”“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等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帮扶益智等主题活动30余场。
(六)依法规范管理、注重培育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依法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新批准成立登记社会组织70个,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8个、注销登记11个,到期换证58个。截至2024年底,全县共有登记的社会组织309个,其中:社会团体17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35个。发布社会组织年度检查通知,共有143家社会组织完成年检,参检率68%。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选派4名专职兼职党建指导员,联系指导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有效提升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水平。举办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暨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培训班1期,30名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参训,促进商协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持续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帮困、社会治理、社区服务;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整顿。
(七)推进基层减负增效、探索新型治理模式,基层社区治理活力不断彰显
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增效,“四不两直”开展村级组织事项、证明、挂牌等工作调研检查,清理不应由社区(村)出具证明事项16类,清理不规范挂牌11块,更换、更新非标准挂牌2块。印发《村(社区)出具证明事项指导清单及办事指南》,规范可以开具证明事项正面清单7项内容并制定证明事项标准化模板,加强对村(社区)出具证明工作督促指导。印发《南陵县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确定葛林村、蒲东村等16个试点村,全面推进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指导村(社区)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组织籍山镇及和顺社区学习先行地区基层治理工作经验,选培“向阳而歌”涧滩村文化建设、商社共建·活力农民城、家风聚能·德治三连、“五和家园”社区社会组织提升等4个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践项目4个。
持续推进“两级中心”建设,完成江南府邻里中心基础装饰工程,第1、2、3层投入运营使用。完成籍山镇通济社区、碧桂园社区、陵阳社区等多个社区芜湖市级智慧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指导全县各村(居)完成“五经普”村(居)主要经济指标填报工作,村(居)主要经济指标增加值达到1.58亿元,位居全市区县前列。
配合县委社会工作部,完成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社会工作等工作移交。
(八)完善区划地名管理、推进慈善社工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和完善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会同铜陵市义安区完成毗邻行政区划界线联检工作,开展边界法治宣传、平安边界共建活动2次。命(更)名富有南陵文化特色的“黉塘路”“漳迎路”等城乡道路地名20条,完成历史道路名称标准化处理103条,建立地名储备词库,首期收录道路类地名采词107项、230余条;完成县城区123条道路标牌摸底排查,制定350面路牌新设、494面路牌更换规划;编制沿街实体用户智慧门牌号码13554个,上门安装实体门牌9374块。响应社情民意,为企业上门赋码、上牌20余起,提供服务60余次。备案道路命名材料20条和住建部门小区命名材料4例。
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印发《南陵县“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发动镇村及社会群众采集上图地名信息1905条,位居全市首位。更新全国地名信息政务管理平台数据999条(其中通过乡村著名行动app采集入库40条),更新率17.3%。制定地名命名、备案、地名标识等各类规范5篇,评定地名文化遗产5处。命名乡村地名201个,设置乡村地名标志300余处,建成地名文化主题公园1个。采编地名文化故事110个,举办地名灯谜庆国庆等地名文化宣传活动2场,发布乡村著名行动宣传报道等20余篇。
做好慈善社工工作。举办2024年社会工作主题宣传活动,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展示社会工作发展成果,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举办2024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前辅导培训班,免费为全县110余名报考学员提供服务。开展第九个“中华慈善日”暨“安徽慈善宣传周”系列主题活动,通过公众号、官媒视频、宣传单等多种形式,传播“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的2024年度慈善主题。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募集全县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善款55.5万元。积极对接省外商会,在南京南陵商会成立了慈善工作联络站,设立“蒲公英”助学专项资金,筹集首期资金3万元,惠及我县15名困难家庭学子。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政助学活动的通知》,发放福彩公益金助学金69.66万元,51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07名其他困境学子受助;审核转报芜湖市“慈善圆梦助学”师范类学生32人,争取助学金12.3万元。
(九)规范开展工作、优化管理服务,专项社会事务提质提效
优化婚姻管理服务。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婚俗文化、婚姻家庭文化宣传,推进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有效提升服务质效。截至12月底,办理结婚登记1330对(其中初婚1770人,再婚746人,复婚144人,补办34对)、离婚登记984对,跨区域通办176对,补发结婚证324件、离婚证136件。举办户外集体颁证仪式1期、集体婚礼活动1期。
加强残疾人福利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1月份起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统一提高至86元/人/月。截至12月,全县有7412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118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累计发放补贴1687.147万元。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以奖代补”政策,指导各镇按规定与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发放奖补资金96人13.56万元。建成家发、工山、籍山、许镇4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活动16场,服务1500余人次。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加大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开展“开放日”活动1次,推动救助管理服务提质增效。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强化部门联动、信息共享,加大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救助寻亲、落户安置及源头预防、回归稳固工作力度,累计实施救助122人次,护送返乡5人,支出救助救治资金6.2万元。
此外,今年实施的困难群众救助、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公益性公墓建设、残疾人和孤儿福利保障等8项民政民生实事也在有序推进,完成既定任务目标。
二、存在问题
(一)镇、村(居)救助力量仍需加强。镇村从事民政的工作人员变动频繁、人手有限,部分工作人员对救助政策掌握不透彻,对救助政策精准落实产生一定影响。
(二)养老服务站项目社会化运营程度不高,服务能力、运营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经过前期努力,我县建成一批村级养老服务站,但因缺乏专业运营团队和运营资金,大部分村级养老服务站都由村委会代管,作用未能充分发挥。社区干部开展专业养老服务能力较弱,对养老服务需求了解不够深入,无法提供综合性的服务,服务内容单一、效率不高,运营服务缺少标准化。
(三)殡葬领域改革成果仍需进一步巩固。目前,群众自觉接受火葬意愿还不够高,抵制火葬情形仍会零星出现,偷埋乱葬、带棺土葬“反弹”“回潮”风险依然存在。殡葬市场管理不够规范,对部分服务企业或个体非法牟利或违规引导群众进行土葬行为没能及时惩处,没有形成规范性处理流程,阻碍殡葬改革工作深入推进。部分丧葬陋习仍未根除,文明治丧新风尚未形成,禁止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设灵堂存在较大阻力和行政风险。公益性公墓管理工作仍需完善,全县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虽已出台,但该项工作刚刚起步,管理服务能力暂时无法完全满足群众需求,亟待完善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政策学习、工作调研,做好“十五五”规划谋划编制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优化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全县养老服务资源配置,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转高效、可持续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全面推进已建成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化运营,鼓励第三方机构连锁运营养老服务站,提升社会化运营水平。持续推进养老机构管理运营体制改革,完成2所敬老院改造提升任务,建成1所嵌入式养老机构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驻运营。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改造和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为老年群体提供紧急呼叫、安全监测、无线定位和家政预约等服务。完成约300户适老化改造、10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
(二)持续做好社会救助相关工作。继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帮扶,确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继续加强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救助工作培训工作,提升工作人员能力,促进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指导、支持镇村加快推进“救急难”互助社规范成立、规范运行。
(三)持续推进儿童福利及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各项工作。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做好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举办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班。做好困境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防溺水工作。开展孤儿助学、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以及“皖美护童”系列活动。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活动,督促各镇及时发放年度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管理补贴,推进各镇未保站规范运行。
(四)持续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全面推进婚丧事宜移风易俗。强化工作督促调度,巩固火化率提升成果。严格落实公益性公墓用地和争取使用林地备案审查制度,规范专项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和运营管理。全面推深做实婚丧事宜移风易俗。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五)持续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协助县委社会工作部做好社区治理相关工作。加快江南府邻里中心服务运营。做好“乡村著名行动”全省先行区试点工作推进。完成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结合年检结果开展社会组织清理整顿,实施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开展全县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帮困、社会治理、公益服务。做好全国第十个“中华慈善日”暨“慈善一日捐”宣传活动。
(六)持续加强民政领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推动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以及民政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推动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留守老人、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重点人群安全风险防控、困难救助帮扶,推动做好民政领域舆情监测、信访矛盾化解,及时有效做好应急处突处置,坚决防范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确保民政系统安全运行。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