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司法局机构简介

发布时间:2025-04-11 15:58信息来源: 南陵县司法局阅读次数: 字体:【  


南陵县司法局成立于1980年11月12日,2019年根据南陵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司法局的内设机构进行调整,目前共设有办公室(政治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制综合股、行政复议股、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个内设科室,下辖陵阳、春谷、籍山、皖陵、熊小平五个律师事务所和南陵县公证处,其中四个律师事务所为合伙制的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公证处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司法局现有工作人员45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员39名,其他未转正人员3名。五个律师事务所共有注册律师37名,公证处有注册公证员2名,公证助理2名,其他辅助人员1名。

一、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2.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工作。
    3.负责全县律师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公证机构的登记、年检注册。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管理全县司法助理员、法律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
    5.指导、管理全县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参与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促进依法行政。
    8.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9.指导法学教育工作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10.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政治室)

1.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和机关党建工作。组织拟定本系统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

2.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舆情分析、监控及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人员编制、工资、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行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基本建设、通讯装备、信息技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等工作。

4.指导、管理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文秘、会务、保密、档案、后勤、统战、双联系、文明创建、信息宣传等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理股

1.承办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

2.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本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三)法制综合股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2.承办统筹规划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建议。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县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审查修改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

3.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镇、各部门实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负责镇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县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4.承办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5.承办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涉法事务的处理工作,指导、协调镇政府、政府各部门涉法事务的处理。

6.负责全县行政执法资格通用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审核、年检工作。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1.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政策执行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和考评。建立与政法各部门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问题。
    2.指导和协调处置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组织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培训。负责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处罚和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推进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监督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协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

接受委员会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承办依法治县规划建设的协调工作。县司法局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县委依法治县办相关工作,接受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统筹协调。

三、主要负责人

潘为林  党组书记、局长

四、办公地址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5038室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六、联系电话

0553-6823342 

七、邮政编码及邮箱

邮编:241300          

邮箱:530327894@qq.com

 

监督电话:0553-6823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