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72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A
周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维护校园安宁》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是一定程度存在的,造成这些现象的发生,既有家庭的原因,而学校、社会教育不够,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同时,要认识到家庭的教育模式基本是难以改变的,效果也不一定好。因此,学校、社会的教育对青少年成长期可塑性特点来说非常重要。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一直来非常重视,县依法治县办也一直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具体如下:
一、落实普法职能,扎实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开展
根据《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明确了青少年是普法的重点对象,同时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指导、监督学校落实法治教育教学内容、开展法治教育教学活动。根据《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县”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南法治组〔2013〕01号),2014年县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南陵县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育〔2014〕59号),进一步推动了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二、强化宣传教育,努力从源头上预防犯罪
根据《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要求,学校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发挥主导作用,将法治教育要与德育课程紧密结合,要适时、相应的修订中小学德育课程标准,完成大纲要求的教学内容。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大纲》的要求,县关工委、县司法局和教育局等部门联合成立了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领导小组,组织了一支由律师、法律工作者、教师等成员的普法宣讲团,要求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目前已经开展30余场次,受益人达3000多人次;2016年10 月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知识竞赛,同年12月中旬在县博文中学开展了南陵县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全县27所中学,81名选手参加比赛;2017年5月组织召开了全县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研讨会,全县有35篇优秀论文参加研讨;县司法局利用县国防学校投资100余万元建成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充分利用学生军训期间,对其进行法治实践教育,从基地投入使用截止目前,共接待学生53批次,23000多人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将继续最大化发挥基地的普法教育功能。
三、加强多方联动,净化校园学习环境
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文化部门和公安部门应加强联合对网吧、宾馆、歌厅等场所的管理,加强对经营管理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并严格执行网吧上网、入住宾馆进行实名登记制度,严禁未成年人进入网吧,严禁未成年在脱离监护人的监管下入住宾馆等,定期和不定期对上述场所进行巡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违法场所进行严处。县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在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时,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在学校图书室建设法律图书角(专柜),在中小学组织开展了“十百千万”工程,10所中小学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联系点,开展100场法制讲座进校园活动,赠送1000套普法教育读本进学校。五年来共组织300多名法治宣传志愿者,深入中小学校开展268场“关爱明天”法制课。县级讲师团共为28所学校举办了30场法制讲座。同时以“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教育工作,2014年南陵县三里镇中心初中和许镇民一初中分别获全国“零犯罪学校”称号。家长是未年人的最主要的监护人,同时也要加强对家长们的法治宣传,丰富家长的法律知识,增强家长依法监护的责任。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使广大青少年学生从小树立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是全面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工程,我们将在今后一段时间,更加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形式与内容,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联 系 人:王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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