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南陵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三察三单”制度(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5 14:58信息来源: 南陵县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郭雯 字体:【  

县直各单位、驻陵有关单位:

《南陵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三察三单”制度(试行)》已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南陵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11122


 

南陵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三察三单”制度(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察,推动县级国家机关切实履行普法责任,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督察主体和对象

督察工作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法宣办”)承担督察督办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工作。负责拟定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督察,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指导整改。督察对象为县直各单位、驻陵有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督察内容

督察内容包括各单位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制定情况;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发布及报备情况;清单内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情况;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及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年度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领导交办的事项及其他需要督察的事项落实情况。

三、开展“三察”

(一)集中督察。县法宣办组织对各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察,原则上每两年开展1次,每次抽取不少于25%的县直及驻陵单位。

(二)专项督察。县法宣办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和议定的事项,组织对相关单位落实或完成重点普法任务(项目)情况进行专项督察。

(三)年度督察。县法宣办通过查看各单位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报告及相关资料台账,安排有关单位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报告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方式,对各单位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四、建立“三单”

(一)普法责任清单。各单位依据管理、服务职责,结合履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情况或单位的职能调整,根据本单位年度普法工作安排,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共性普法目录、个性普法目录、年度重点普法活动(项目)、时间节点、主要平台或载体、责任部门等内容。普法责任清单按年度制定,在本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每年5月底前报县法宣办备案。

(二)整改意见单。对在督察中发现的需要加强或改进的问题、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开展或完成的任务、任务完成不符合要求等事项,县法宣办向被督察单位下发整改意见单,明确整改事项、办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内容。

(三)整改情况反馈单。相关单位在收到整改意见单后,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反馈至县法宣办。

五、督察结果应用

督察工作结束后,县法宣办向县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汇报督察情况,督察结果视情通报。

督察情况纳入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评先评优的依据。

 

附件:1.202X年度XXX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2.整改意见单

3.整改情况反馈单

  

附件1

202X年度XXX单位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

目录

清单

共性

普法

目录

1.宪法

个性

普法

目录

1.

2.习近平法治思想

2.

3.基本法律

3.

4.党内法规

4.

……

……

(由县法宣办年初

统一发布)

(履行管理、服务职责所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章,不少于1个)

普法

责任

清单

年度重点普法活动(项目)

  

时间节点

责任科室

1.

 

 

2.

 

 

3.

 

 

4.

 

 

……

 

 

本单位主要

普法平台或载体

 

  

分管领导

 

联系电话

 

联络员

 

联系电话

 

附件2

     

督察对象

 

督察时间

 

督察事项

 

存在问题

 

整改意见

 

督察单位(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督察时间

 

督察事项

 

存在的主要

问题

 

整改结果

 

是否按期

完成

(如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务,需说明原因。)

整改单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