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矫工作人性化入矫仪式入户办
7月29日上午,许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前往一年过七旬身患疾病的社区矫正对象家中为其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手续。
社区矫正对象田某某,因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南陵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田某某患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腿脚行动不便,无法自行到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办理报到手续。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与许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来到该社区矫正对象田某某家中,为其办理社区矫正入矫手续。在田某某家中,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入矫谈话和入矫宣告仪式,并讲解了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章制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必须遵守的相关规定,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明确社区矫正期限,强调在刑意识,让其真正感受到社区矫正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希望她安心接受社区矫正,认真遵守有关规定。
针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许镇司法所适时转变工作方法,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主动入户为特殊社区矫正对象办理入矫手续,是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管理的一个缩影,也使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逐渐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