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公证处通过“三新”措施,推进公证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2-09-21 15:28信息来源: 南陵县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郭雯 字体:【  

 

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证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

一、公证服务覆盖城乡,提升“新动力”

一是公证队伍配置均衡。南陵县公证处现有公证员3、实习公证员2,充分满足公证业务需要。二是公证服务覆盖全县。印制《高频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10000份分发全县8个镇、172个村居,做到减证便民,公证服务范围县域覆盖率达100%。

二、公证服务便捷高效,实现“新高度”

一是放宽公证执业区域。一般性证明事项,省级执业区域实现率达100%。印制《公证一次性告知书》10000份分发全县8个镇、172个村居,内容涵盖执业区域范围、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和减免费用条件等内容,做到宣传到位。二是跨省通办公证业务。开展“跨省通办”全国范围学历公证、学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公证等公证事项实现率达100%。

三、公证服务均等普惠,凸显“新成效”

一是规范公证价格水平。对列入民生的基本公证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在公证处醒目位置公开公示。二是落实公证减免政策。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的,或者符合其他费用减免条件的,按照规定减免费用实现率达100%。三是提升公证服务质量。严格公证执业程序,健全公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公证行业质量管控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两次案件质量自查,参加省市公证案件质量评查,所有公证案件全部达到合格等次,公证文书质量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