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山司法所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帮扶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帮助困难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难题,工山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帮扶活动。
社区矫正对象张某某,因集资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在服刑期间张某某精神障碍反复发作,2017年9月27日南陵县法院决定将其暂予监外执行,目前张某某居住在县城妹妹家,在工山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冬日即将来临,妹妹冷饮店的生意也变得冷清起来,张某某能帮的忙越来越少,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张某某便想着找份工作贴补家用。因身体原因,张某某久久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工山司法所在日常走访时了解到张某某的难处,司法所所长一边安抚张某某的焦躁情绪,一边积极联系人社部门了解相关就业岗位信息。经多方努力,2022年10月14日,张某某成功入职牯牛山医院,成为了一名护工。
10月18日,工山司法所、县社区矫正中心一行人来到牯牛山医院,司法所所长找到医院相关负责人,向其详细了解张某某的工作情况。目前张某某在自身的岗位上工作顺利,其表示一定好好工作,遵守好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安心改造。
工山司法所在依法履行相关管理规定的同时,积极开展帮扶工作,针对不同的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个性化、人性化的管理模式。今年以来,工山司法所开展帮扶活动10余次,缓解了部分社区矫正生活、就业困局,有效维护了辖区内的安全稳定。(工山司法所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