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司法局证明事项取消清单(2022年度)

发布时间:2023-01-09 15:19信息来源: 南陵县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郭雯 字体:【  

序号

行政事项名称

证明材料

证明设定依据

取消后的办理方式

依据名称、文号、条文内容

效力层级(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 

1

行政诉讼代理援助

经济困难证明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以下材料:(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地方性法规

取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核查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2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援助

经济困难证明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以下材料:(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地方性法规

取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核查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3

刑事辩护援助

经济困难证明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以下材料:(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地方性法规

取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核查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4

代拟法律文书援助

经济困难证明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以下材料:(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地方性法规

取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核查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5

民事诉讼代理援助

经济困难证明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以下材料:(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地方性法规

取消。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因经济困难申请法律援助的,申请人应当如实说明经济困难状况。法律援助机构核查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状况,可以通过信息共享查询,或者由申请人进行个人诚信承诺。法律援助机构开展核查工作,有关部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