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司法所:认真开展社区矫正审前社会调查工作
为严把好社区矫正入矫第一道关口,切实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甘肃省灵台县、海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委托,南陵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指派弋江司法所,对辖区户籍村民涉嫌犯罪拟宣告缓刑的被告人朱某和王某进行审前社区影响评估。根据《社区矫正法》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规定,4月3-6日,弋江司法所领导带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下村入户,认真开展了社区影响走访调查工作。
通过走访村包片干部、组网格员、当事人及其家属等,详细了解被告人居所、犯罪的成因、悔罪表现、前科劣迹、社会评价以及是否符合社区矫正的条件等情况,要求他们对被告的过去和现在的现实表现进行客观评价,同时征求了村委会负责人的具体意见等。
整个走访调查都形成了书面材料,对被告人适用社区矫正并对社会社区的影响进行风险评估,上报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进行审查,该意见书将作为法院最终决定被告能否适用社区矫正的重要参考依据。(徐启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