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南陵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章任解读《南陵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试行)》的起草背景、制定依据以及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24 16:38信息来源: 南陵县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郭雯 字体:【  

 

一、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全国“八五”普法规划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活动,是国家机关主动向社会各界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举措,也是对各单位普法依法治理能力、治理水平的集中展示和检验,对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必将起到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制定依据及意见征求情况

为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根据全县“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县法宣办拟定了《南陵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614日至16日征求了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

下面由南陵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章任《南陵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解读。

《实施办法》4个方面10条内容。

(一)制定目的。包括2项内容,第一条介绍了制定本实施办法的现实依据,第二条阐释了开展履职评议的目的意义。  

(二)工作原则。包括1项内容,第三条明确了开展履职评议坚持的三个方面原则,即客观标准、公平公正、效果导向。

(三)评议流程。包括4项内容,第四条注明了评议对象,第五条写明了评议内容,第六条注明了实施主体,第七条列明了评议环节。

(四)考核结果。包括3项内容,第八条细化了评议等次,第九条明确了结果运用,第十条确定了解释主体。

《实施办法》后附《南陵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评估标准》,从普法责任制机制建设、做好系统内普法、推动社会面普法、创新创优等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履职评议活动中各类项目分值、评估内容、评估依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