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心为民】:“三强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

发布时间:2023-11-14 17:10信息来源: 南陵县司法局阅读次数:编辑:郭雯 字体:【  

 

为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常态化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法治和道德教育,提升教育矫正效果,近年来,南陵县弋江司法所通过入矫谈话、集中学习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有力维护社会和谐安全稳定。

    强化入矫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到司法进行报到入矫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帮矫人和所属村委会干部到司法所参与入矫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其监护人、帮矫人、村干部等组成社区矫正工作小组,根据其所犯的罪行情况,联合对其进行入矫谈话教育,深挖犯罪根源,解读法律文书,宣讲社区矫正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帮助其端正态度,认罪悔罪,服从监管,积极矫正,重新做人。

    强化集中教育。每月组织辖区所有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法治和道德学习教育,一月一主题,重大活动或重要节日前开展专项教育;邀请律师、法律顾问、公安民警、普法讲师、道德模范等轮流为社区矫正对象授课;根据当前高发频发的危险驾驶罪、帮信罪、诈骗罪等犯罪特点,列举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解析犯罪根源,警示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引导他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自觉学法、尊法、守法,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通过学习道德模范先进事迹,倡导大家要心怀感恩、责任、法治和积极向上意识弘扬真美,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引领者。

强化走访教育。定期或不定期进村入户开展走访排查活动重点时期集中走访。工作人员与社区矫正对象特别是被列为重点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面对面谈话,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生活就业、社会活动、社会矛盾纠纷、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法治教育,化解风险解决问题,着重强调在重大和活动期间的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底线,规;要求他们加强学习,警示他们严禁参与涉黑涉恶群体性事件以及酒后驾车等违法犯罪行为用实际行动认真矫正自己的思想和言行,全面刷新自己改过自新不再犯罪。徐启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