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本)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告
我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19年本)经县政府审定,2020年清单暂无调整,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序号 | 项目名称 | 权力类型 |
1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2 | 对国有资产占有单位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供虚假情况和资料,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串通作弊,致使资产评估结果失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3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4 | 对企业和个人不缴或者少缴财政收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5 | 对企业和个人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6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7 | 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8 | 企业财务会计随意改变会计要素,未按规定编制会计报告、清查资产和不实提供有关情况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9 | 对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未按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报送财务会计报告材料及列支成本费用、公积金等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0 | 企业和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未按规定列支成本费用、公积金,截留、隐瞒、侵占企业收入,分配利润,处理国有资源,清偿职工债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1 | 企业编制、对外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2 | 对违反会计账簿、会计资料管理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3 | 对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4 | 对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5 | 对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6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擅自采用其他方式、提高采购标准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17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恶意串通,尚不构成犯罪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18 |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隐匿、销毁采购文件或伪造、变造采购文件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19 | 对采购供应商违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处罚 | 行政处罚 |
20 | 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违反相关规定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21 |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 | 其他权力 |
22 | 企业国有资本(股本)变动、产权转让(含无偿划转)审核 | 其他权力 |
23 |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核准和备案 | 其他权力 |
24 | 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初审转报(除变更公司住所、持股5%以上20%以下的股东、分支机构营运资金,以及因此修改公司章程) | 其他权力 |
25 |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与变更备案(设立、变更、注销) | 其他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