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延期开业申请问题的回应

发布时间:2021-01-05 16:05信息来源: 南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编辑:吕公明 字体:【  


受理条件
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5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金融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1〕75号)规定。

申请材料:公司筹建小组申请书、公司筹建小组延期开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