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核准筹建审核问题的回应
近期有部分中小企业电话咨询“小额贷款公司核准筹建审核”有关事宜,现答复如下:
一、受理条件
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有符合规定条件的股东;3.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4.具备任职资格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法人和其他组织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和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自然人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4.入股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二、申请材料:
筹建申请书、可行性报告、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自然人出资来源说明、企业法人财务报表及入股资金来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