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万春局长解读:《关于印发《南陵县稳就业促发展鼓励支持返乡就业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1 16:31信息来源: 南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编辑:吕公明 字体:【  

一、请您介绍一下《办法》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稳就业促发展鼓励支持返乡就业资金保障(以下简称返乡就业资金),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根据中共南陵县委、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促发展鼓励支持返乡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发〔2020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二、《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返乡就业资金遵循“分项编报、切块保障、统一调剂、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管理和使用原则。

2.  县人社、住建、卫健等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实施意见》分项测算返乡就业年度资金需求,纳入年度部门项目预算统一编制。

3.  县财政根据项目实施部门返乡就业资金预算编制汇总情况,统筹上级专项和县本级财力,通过“就业专项、创业扶持专项、人才专项、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等“切块”预算(大专项+任务清单)足额予以保障,随部门预算统一批复下达县人社、县委组织部和县农业农村管理局等牵头管理部门。

4.  县人社、住建、卫健等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县财政批复下达的“切块”预算(大专项+任务清单)及时向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管理局等牵头管理部门提交分项支出用款计划,按程序审批后,由县财政将指标调剂到相关项目实施部门,按规定使用。

5.  县人社、住建、卫健等项目实施部门应根据《实施意见》和部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返乡就业资金分项支出管理办法和县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加强资金审核,加快支出进度,规范财务核算,提高支出效益。

6. 县财政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返乡就业资金的日常监督和预算绩效管理,指导、督促项目实施部门科学设定绩效目标,推进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导向运用,提高财政资金支出绩效。

三、此次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的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稳就业促发展鼓励支持返乡就业资金保障力度,提高资金管理使用效益,更好的支撑鼓励返乡就业政策,激励更多的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就业,从而进一步推动南陵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