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9 14:40信息来源: 南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编辑:吕公明 字体:【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司法局的大力指导下,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各项财政工作,不断开拓创新,强化干部队伍建设,切实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各项工作要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我局党组调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汇报本年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和合法性审查工作,研究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制订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确保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明确监督股依法行政工作,强化对局属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监督股现有4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法制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权责清单调整、材料报送、工作联络等具体任务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

贯彻落实《南陵县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实施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类别,局主要领导切实履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合法性审核工作情况汇报。我局出台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规定,将合法性审查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经环节。涉及重大决策的,依法履行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程序;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通过座谈会、论证会,利用部门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途径向相关部门、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充分听取企业、特定团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并将意见采纳情况予以公开。本部门发布的文件均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备,无漏报、不及时、不规范情形。对其他单位牵头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结合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认真及时予以回复、反馈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落实定期清理制度,按要求开展涉及财政资金管理、国资国企管理、政府引导基金管理等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时上报清理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二、规范决策权行使,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决策制度。我局制定了局党组议事规则、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制度,明确重大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原则及程序,规范重大决策行为。

二)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等相关制度,重大决策均履行法制审查程序,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南陵县2021年30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公开征集意见,充分听取公众意见。编制了行政审批、行政处罚审核流程图,着力推进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2021年度,我局办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2件。

三)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熊小平律师事务所和安徽深蓝(芜湖)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度拟定、合同审签、复议诉讼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三、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省市统一要求,开展权责清单规范化建设,动态调整我局权责清单,并配套修订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进一步修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着力规范执法行为。经调整,现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和其他权力事项33公共服务清单12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8项。

(二)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教育规范行政执法。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制定我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机关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普法责任清单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安徽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培训全员覆盖,不断提升财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2.提高财政执法水平坚持持证执法,按规定完成财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培训、申报和换证工作,2021年我局安排10名工作人员参加了财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并全部通过考试取得执法资格。执法中严格遵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安徽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意见和指导标准》。坚持按规定程序立案、办案和作出行政处罚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质量。近年来,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无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三)推进执法公示。通过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办事窗口等,依法及时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依据、救济途径、监督方式等行政执法信息。按月度在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专栏公开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执法结果,并完成信用平台的“双公示”数据上报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并将抽查结果及时录入监管平台,发挥警示作用。

四)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规定根据上级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我局机构职能变化情况,及时对本14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调整,并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发布

四、自觉接受监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

一)积极支持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2021年,我局无行政应诉案件。

二)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和县政府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裁决案件,认真落实复议机关行政复议决定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严格落实行政复议监督意见。2021年,我局无行政行为被上级部门或县政府纠错。

(三)持续强化内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督检查,采取“双随机”、明察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各类不规范、不文明执法行为。积极配合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工作,对县审计局开展的预算执行审计提出的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开展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决定。

五、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南陵县财政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全局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提高,法治队伍力量较薄弱,行政执法经验不够丰富;二是法治宣传形式单一,我局法治宣传工作主要依靠讲座、大屏幕播放等传统的方式开展,缺乏创新。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南陵县财政局将做好以下几点:一是继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运用各种培训,集中学习,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二是增强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依托现行的科学技术,丰富法治宣传的方式,推动法治宣传效果获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