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2-09-19 15:33信息来源: 南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编辑:吕公明 字体:【  


一、宣传发动情况。县财政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第一时间通过易政网向县镇两级各单位转发文件,要求各个单位根据文件精神,做好政策对接,落实政策责任。同时,做好政策宣传,确保承租人知晓政策。5月10日,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落实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的工作提示单》,督促责任单位加快房租减免工作进度,将房租减免政策落实至最终承租人。

二、政策执行情况。截止目前,经统计,我县承租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132户,应减免租金92.98万元,已减免92.98万元,已全部减免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芜湖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各单位积极贯彻落实政策,对承租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3个月(2月、3月、4月)房屋租金。通过精准摸排,清查汇总统计《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减免房租情况表》,对已收取房租费的租户进行退租或抵扣后期房租,对未收取房租的租户在租赁期内进行房租减免。本轮清查工作共涉及租户132户减免2至4月份租金59.03万元。

2.根据芜湖市政府印发《关于应对新冠疫情稳定七大行业发展的意见》,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道路客运、旅游、密闭场所文化等七大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延续至2022年6月30日。我县七大行业5月至6月减免租金33.95万元

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皖财资〔2022〕394 号)文件精神,在落实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 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 3 个月(2 月、3 月、4 月)房屋租金政策的基础上,对 2022 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再免收 3 个月房屋租金,全年合计 6 个月(第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要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度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 6 个月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由于我县未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涉及该项政策落实,如第三四季度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我县将通过当年退租或下年度减免等方式足额减免 6 个月租金。

三、监督检查情况。为切实保障免租政策落到实处,县财政局通过电话回访、现场走访承租户等方式对各单位免租政策宣传、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核实其房租减免情况,要求各单位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一是采取与承租方签订补充协议或由承租人出具承诺函的形成,对其应享受的免租补贴由后期应交的房租予以抵扣。二是对已交纳全年房租的承租人通过国库办理退租手续。另外,检查中未发现“二房东”截留减免租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