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表
序号 | 目标与任务 | 牵头责任 单位 |
完成情况 | 督查评价 |
10 |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的支持,新增担保贷款10亿元以上。 | 县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县中小担保公司 |
截至12月末,我县贷款余额293.03亿元,较年初新增39.76亿元;截至12月末,县中小担保共为3071户(次)小微企业、三农等提供了126009.75万元新增贷款担保,全年目标完成率126%。 | 已完成 |
28 | 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推动国资平台功能化改造、分业性运营。 | 县财政局(国资委) | 1.深化国企三项制度改革,规范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出台《南陵县县属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暂行办法》、《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年薪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出台《南陵县县属国有企业职责优化调整实施方案》。 3.组建县国投集团。按照“融资平台、投资主体、城市建投与服务”的发展定位,建立国投集团“六大业务板块”产业发展格局。 4.建立完善公司治理机制,优化“三会一层”制度。 5.出台《南陵县县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南陵县县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要求(试行)》。 6.建立首批11人的县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才库,委派9名外部董事至6家县属国有企业任职。 6.积极推进出资人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统筹衔接。 7.加强国有企业党建,促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