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支持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奖励政策的规定(讨论稿)》的起草说明
一、《关于支持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奖励政策的规定(讨论稿)》的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降低企业成本,根据芜湖市《关于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费、施工图审查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非税〔2022〕425号)文件精神,结合南陵县实际制定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奖励政策。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芜湖市《关于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费、施工图审查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非税〔2022〕425号)文件,我局立即组织起草工作。2022年8月18日先后征求南陵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意见。在综合各方意见对文件进行修改、调整,8月23日通过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形成该讨论稿。
三、主要内容
对2022年8月1日起在南陵经济开发区(含弋江工业园、许镇工业园)内投资建设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业企业,按小型社会投资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费、施工图审查费两项总额的100%,分两阶段奖励企业。
四、发文建议
本文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县财政局与县住建局联合发文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