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讨论稿)》的起草背景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土地增值收益更多用于“三农”的重要指示精神,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及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及县领导指示精神,我局立即组织起草工作并形成初稿。7月22日至26日期间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及各镇人民政府研究讨论,形成《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优先保障、务求实效,积极稳妥、分步实施,按照“取之于农、主要用之于农”的要求,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集中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为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四、发文建议
本文件经中共南陵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建议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发文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