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财政局2020年以来规范性文件的后评估报告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南陵县财政局于2023年3月对2020年以来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后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一)参与成员
财政局副局长李立新,财政局办公室、预算股、国资股、经建股、金融业服务中心业务负责人,财政局法律顾问安徽新弋达律师事务所吕纪昕律师。
(二)评估对象
1.《南陵县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政办〔2020〕12号)
2.《南陵县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暂行办法》(政办秘〔2021〕15号)
3.《南陵县税收保障办法》(政办秘〔2021〕28号)
(三)评估方法
此次评估主要通过自查自评等方式,重点对文件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对制度设计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与科学性等进行论证,提出建议。
二、评估结果
(一)《南陵县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
1.文件号:政办〔2020〕12号
2.实施时间:2021年8月
3.实施情况:基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作用,利用基金投资撬动效应,惠尔基金直投、跟投项目7个,投资3.05亿元,撬动社会资本48.02亿元。雅葆轩科技成为全市首家北交所上市企业。
4.评估意见:充分征求惠尔基金等相关意见,结合市政府性基金等文件,后期对南陵县惠尔基金文件进行修改并补充。
(二)《南陵县社区配套和公共服务用房管理暂行办法》
1.文件号:(政办秘〔2021〕15号)
2.实施时间:2021年3月19日
3.实施情况:文件的出台,对社区用房的管理,规范了流程,明确产权,各部门职责清晰,执行情况良好。
4.评估意见:在办理权证等方面还存在未能明确的问题,需进一步修订好完善资料。
(三)《南陵县税收保障办法》
1.文件号:(政办秘〔2021〕28号)
2.实施时间:2021年5月
3.实施情况:正常运行实施,规范明确了单位的税收保障职责。
4.评估意见:建议继续执行。
南陵县财政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