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2023年版)

发布时间:2023-11-20 09:30信息来源: 南陵县财政局阅读次数:编辑:吕公明 字体:【  
  南陵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公布时间:2023年11月19日)
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备注
公安
1.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汽车反光号牌 100元/副
挂车反光号牌 50元/副
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 40元/副
摩托车反光号牌 35元/副
机动车临时号牌 5元/副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2001]1979号,计价格[1994]783号,[1992]价费字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10元/本
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10元/本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10元/本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10元/本
 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10元/本
自然资源
2.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财政部等六部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6-9元/平方米
3.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政部等六部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5-10元/平方米
4.不动产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等六部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征
5.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财政部等六部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一等地区36元/平方米,二等地区32元/平方米,三等地区28元/平方米,四等地区24元/平方米,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当地耕地开垦标准的2倍缴纳耕地开垦费。
城管
6.污水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财税[2014]151号,发改价格[2015]119号 随水征收标准:学校和工业类1.4元/吨,居民 0.08 元/吨,  行政事业单位及特种行业1.6元/吨。自备水源企业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 详见收费文件
8.城镇垃圾处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 随水征收:居民0.25元/吨,学校0.13元/吨。建筑项目按施工合同工程总造价0.4‰征收,渣土企业按渣土量2.5元/吨征收。
水利
9.水资源费 缴入地方国库 《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财税[2016]2号,发改价格[2014]1959号,发改价格[2013]29号,财综[2011]1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08]79号,财综[2003]89号,[1992]价费字181号 0.08元/吨
税务
10.水土保持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土保持法》,财综[2014]8号,发改价格[2014]886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2020]5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2〕127号 原1元/平方米,2022年4月7日-2022年12月31日按现行收费标准80%收取。
发改
1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计价格[2000]474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20]5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1〕167号 1700元/平方米
法院
12.诉讼费 缴入地方国库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国务院令481号),财行[2003]275号 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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