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籍山镇石铺村标准化厂房(一期)审价报告备案意见书
南陵县籍山镇石铺村标准化厂房(一期)
审价报告备案意见书
南陵县籍山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南陵县籍山镇石铺村标准化厂房(一期)审价报告备案申请书收悉。
根据南陵县财政局《关于做好当前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建〔2021〕23号)文件规定,经我局审核,同意按结算价3541502.08元予以备案。
此复。
南陵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抄:县审计局,县建投公司,安徽振兴公司。 |
南陵县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