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财政局关于“聚民意惠民生”行动6月份第06041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文静、尹凤、汪浩代表:
你们在“聚民意,惠民生”行动6月份提出的《关于无息贷时间放长的建议》(第0604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目前实施的贷款优惠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为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激发广大返乡青年创业热情,各级财政部门给予创业担保贷款贴息50%,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50%,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目前,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期限一般为三年,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或小微企业,累计可贷款3次,最长可达9年,基本能满足创业者的创业需求。
二、相关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县在2021年以前实行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财政全额贴息。从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从2023年10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财政承担50%,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50%。2023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年初预算1000万元,贷款余额25540万元,实际贴息789万元;2024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年初预算1000万元,较好地发挥了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建议和意见,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总结经验,充分发挥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激发实体经济内生动力。
感谢代表对我县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南陵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6823942
南陵县财政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