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交办2020年度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3 16:36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 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单位:
    今年县政府收到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 3 件,议改 24 件、建议 66 件,共计 93 件;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提 170 件。县政府高度重视议提案办理工作,于 2020  7  3日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对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确定具体承办单位。为做好今年的办理工作,如期完成办理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能和今年的工作,对交办的议提案进行认真核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研究办理方案;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应在收到交办通知后 3 日内与县政府办联系,经协商同意后,退回县政府办,并附转办依据和转办建议。
    二、各承办单位坚持讲实效、重质量、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专人负责,逐件认真研究办理。对所办的议提案,能解决的,应尽快解决并明确答复代表、委员;应该解决但一时难以落实的,应先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明确办理期限;确实不能解决的,应解释原因,充分说明,确保代表、委员理解。
    三、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积极加强同代表、委员的沟通和交流,通过座谈会、电话等方式征询代表、委员意见,提升答复的针对性。办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对反馈不满意的,要按办理程序重新认真研究办理。
    四、今年的议案建议内容,通过易政网进行电子分发;提案通过县政协提案办理平台(各单位自行登陆中国南陵网)进行交办。
    五、根据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各承办单位对每一件议提案都要认真制定办理方案,自收到交办通知后 10 日内将办理方案报送县政府办 5015 室。联系人:陈琦,联系电话:6823013
    六、全面按期完成办理任务。各承办单位必须在 2020  10 24 日前将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的文件答复函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邮箱:nlxyta@163.com)报送县政府办 5015 室;县政协委员提案于 2020  10  24 日前直接在县政协提案办理平台答复,并同时报送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对极少数复杂需要较长时间办理的议提案,承办单位要提前 10 天书面向县政府办说明理由,经县政府办审核并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延期,同时要提前向代表、委员书面说明情况,确保在 2020 11  24 日前办结。
    七、根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公开工作的通知》(政办秘〔201528 号)要求,将那些适宜向社会公开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或摘要)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建议和提案办专栏进行公开。

附件: 1.议提案办理结果分类标准
2.议提案办理答复函格式
3.办理方案格式
4.县人大政协议提案任务分解表
5.县人大议案、建议内容
2020  7  24 
(此件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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