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机构职能
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根据全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授权组成仲裁庭,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参与调解和仲裁涉及劳动人事突发事件、群体、疑难及重大案件,负责管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文书、档案、印鉴及信息统计等。
联系电话
0553-6813056
负责人
张舰
办公地址
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3059室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