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10-28 11:06信息来源: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编辑: 字体:【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     发布地点:南陵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
发布单位:南陵县人社局         发布人员:县人社局副局长 吴  杰

同志们、朋友们:
    大家好!根据县政府安排,今天我局召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新闻发布会,旨在通过新闻媒体让广大群众提高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下面,我就2020年度南陵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点工作情况作简要介绍。  

一、稳步推进征缴工作

南陵县人社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

全民参保计划,促进中小微企业从业人员、新业态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稳步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缴扩面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截至2020年9月,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达  1214家,参保职工17622人,个体参保者20390人。

二、妥善落实养老保险政策

(一)提高统筹层次,加强政策宣传

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算年度调

整为自然年度,我省建立规范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各地不得通过一次性补缴费等方式,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个体参保者不得通过事后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我局通过发送短信、张贴宣传海报、大厅公示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重点突出推进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

为支持和推动南陵县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缓解企业困难,

积极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免征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12月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2-6月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截至2020年9月已落实1021家参保单位减免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共计5487万元,其中中小微企业5253万元,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234万元 。

三、规范参保缴费工作

(一)统一执行参保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

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和300%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目前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15085.05元和3017.01元。企业养老保险费缴费费率为24%,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16%,个人缴费费率为8%。以目前个人缴费基数下限3017.01计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3017.01*16%=472.72/月,个人缴费3017.01*8%=241.36/月,合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每月缴费724.08/月。

(二)统一缴费基数核定政策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超过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

(三)完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政策

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目前缴费从603.4/月至3017/月九档标准可供选择。

四、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目前,个人按60%的档次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十五年,每月养老金约900元、按100%档次缴费十五年每月养老金约1400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强化窗口服务,提升业务水平。在此也提醒广大参保者提高参保意识,多缴费、长缴费、按月足额缴费,以提高退休时养老待遇。

以上是我今天分享的主要内容,如需了解更详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信息可关注我们的微信公众号——南陵人社或电话咨询县社会保险中心:0553-6817969,6823367。感谢您对南陵县人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谢谢大家!

10.28 人社局新闻发布会.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