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
一、设立依据
《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安徽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
二、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三、实施机构
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人群均可办理: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五、申请材料
通用材料: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特殊材料:1、未就业证明(可承诺);2、从各类用人单位事业的,需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提供工商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原件。
六、网办深度
三级
七、到现场次数
1次
八、服务时限
1、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2、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九、办理流程
1、申请:线上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线下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受理点或受办点申请;
2、受理:社区村核对材料无误立即受理录入就业失业系统中;(工作日即时受理)
3、审核:(如需多岗位审核,需标明每个岗位的审核时限)
街道(镇)审核;(时限 三个工作日)
4、审批:各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并且在“失业登记情况”卡上打印并且盖章;(时限 三个工作日 )
十、收费信息
1、收费依据:无
2、收费标准:无
十一、办公地点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西路25号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
十二、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53-6514109
监督电话:0553-6829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