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人社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4020号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办理类别:B
孙优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增加我县编外聘用人员薪酬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7年,我县开展编外聘用人员清理整治工作,对全县编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统一薪酬。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印发<南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指导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7〕84号)文件,规定我县编外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薪酬制度。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岗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组成。基本工资标准为1800元/月,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岗位对应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 1900元/月,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岗位对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证书的 2100元/月;绩效工资标准为1000元/月;对从事公安、城管(文明创建)一线辅助执法执勤编外聘用人员实行特岗津贴,标准为330元/月;年终一次性奖金,以一年内绩效工资的50%为基数,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合格的按 100%发放,优秀的按 110%发放,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不得发放,即考核优秀为6600元,考核合格为6000元;依法依规为编外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文件中明确提出建立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动态调整编外聘用人员薪酬标准。
2018年底,我县拟对编外聘用人员薪酬进行调整,开展了原市属三县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调研工作,经测算,我县编外聘用一般工作人员每年财政供给约6.3万元,在原四县中水平较高,并且五险一金实施情况也优于其他三县,因此,暂未进行调整。
今后,我县将综合考虑我县经济发展、财力状况、物价消费水平以及周边市、区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待遇,进一步完善我县编外聘用人员薪酬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
2021年5月8日
联 系 人: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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